近日,深圳商報經常接到市民報料稱,不少城中村內有無證經營的午托班,存在安全隱患;此外,受托孩子無序打鬧,嚴重擾民。深圳市城管局負責人表示,對查處非法辦學機構,城管局一直很重視,但遭遇的執法困境也很現實,如對非法幼兒園只能反覆“責令停止辦學”。如何以現實的態度面對,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協調展開調研。
   深圳商報記者 文燦
   近年,深圳學生求助校外午托機構現象較突出。據不完全統計,全市共有700多家校外午托班,由於辦證門檻高,目前校外午托班絕大部分為無證無照經營,管理難度非常大,存在諸多隱患。
   全市校外午托班數百家
   記者採訪中發現,校外午托班一般都不是純粹的午托,具有很大靈活性,針對家長和孩子的不同需要提供不同的服務,如午托、晚托、午晚托、日托、半日托、全托等,而且一般與學習輔導相結合。
   由於市場需求大,無證無照午托班的有充足生源。
   記者從市城管局瞭解到,城管部門一直在大力度查處非法辦學。如龍崗區城管執法系統排查各類辦學機構100家,發現並查處非法午托班7家、非法教育培訓機構14家、非法辦學機構5家,其中限期整改16家、查封10家;鹽田海山街道執法隊3月25日起,對各類非法教育、培訓機構和非法午(晚)托班開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動。截至4月中旬,累計排查午托班、培訓班等辦學機構6家,發現並查處非法午托班1家、非法教育培訓機構2家;寶安區石岩街道在今年2月份一次性查封20家非法辦學機構。
   無證無照藏匿城中村
   記者走訪中發現,無證無照校外午托班的條件參差不齊,一般設置在居民住宅樓內,房屋面積狹小,通風條件差。通常一套住房容納30~50名學生,沒有消防疏散安全通道,沒有設置消防設施設備(如應急燈、噴淋、煙感器、消防栓、安全出口指示燈等),部分甚至連滅火器都沒有配備。
   無證無照校外午托班衛生條件較差,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從業人員基本沒有持《健康證》上崗,食品原材料非正規供應商供應。
   此外,無證無照午托班經營者為追求利益最大化,通常在有限的空間內最大化的招收學生,一旦有流行性疾病發生,互相傳染,存在公共衛生隱患。
   無證無照午托班大多數從業者不具備教師資格,學歷較低,管理方法簡單粗暴,不利於孩子心理的健康成長。
   缺強制手段只能責令停辦
   有基層城管執法人員表示,我市城管執法部門在查處非法辦學機構時處於非常尷尬的境地,僅能責令其停止辦學,再無其他相關強有力舉措,也沒有相關法律配套,導致執法效能大為“縮水”。
   據瞭解,目前常用於規範幼兒園辦學的法律法規有1995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03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民辦教育促進法》)和經國務院批准並於1990年實施的《幼兒園管理條例》。
   執法人員表示,城管執法部門依據該法查處幼兒園常常陷入困境。
   一是處罰力度不夠。目前,城管部門處置非法辦學機構的依據是《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但賦予的權限只能是責令停止辦學,而不能對其進行查封場所或者罰款。
   二是執法權限單一。在實際操作中,若違法當事人不願意、不配合整改,執法部門也無可奈何。據瞭解,某街道今年查處的7家非法幼兒園,城管執法部門反反覆複發了20份“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執法效果並不理想。
   三是損害政府公信力。在實際管理中,執法人員也非常困惑,因法律支持力不足而使違法行為得不到徹底查處,如對非法幼兒園既不能查封,也不能處罰,執法陷入兩難境地。這不僅會助長違法當事人的僥幸心理,而且挫傷執法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最終損害政府的公信力。
   多管齊下綜合治理
   “我們知道無證無照午托班種種隱患,但平時工作忙,無法兼顧孩子的午休午餐等問題,如果無證無照午托班被取締,孩子放學後去哪?”家住蓮花北村的劉女士告訴記者,家長們不是不配合無證無照午托班取締工作,而有苦難言。
   有市人大代表建議,對午托班並不是僅僅取締就可以,應規範管理,儘量滿足市民需求。一是加強監管,分類逐步取締。對於條件較好的無照無證午托班,建議暫時保留,但消防部門要督促其完善消防設施,衛生部門要加強對其食品衛生的安全監管。同時要求午托班從業人員必須參加消防部門、衛生部門的專業培訓,掌握相關安全知識,提高防範自救能力。對於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午托班,必須堅決取締。二是降低門檻,引進企業連鎖經營校外午托班,規範管理。三是借鑒經驗,倡導社區開辦校外午托班。可借鑒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做法,由政府設置學生營養餐辦公室,建立學生營養餐配送基地,具體負責學生營養餐原料的統一採購工作。由社區居委會牽頭開辦校外午托班,作為一項民生工程。四是加強宣傳,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  (原標題:非法午托班,不能取締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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