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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吳亞東通訊員賴青汗張婧 福建漳州一名女老闆在經營服裝生意過程中,因資金周轉問題,想出創設民間“標會”的主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38萬餘元。昨日,漳州市龍文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惠。
  標會,又稱抬會、打會、跟會,是一種民間信用融資行為,具有籌措資金和賺取利息雙重功能,通常建立在親情、鄉情、友情等血緣、地緣關係基礎上。由於缺乏具體法律約束,標會操作的隨意性很大,很容易出現以牟取暴利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食利為業的專職“會頭”和會員,一些標會也甚至淪為詐騙的工具。
  2008年4月至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惠在沒有相關部門授權或委托的情況下,在其經營的漳州市龍文區藍田鎮某服裝店,組織成立標會共計53期,標底為人民幣300元、370元、500元、600元、620元不等。犯罪嫌疑人林某惠充當“會頭”並負責向參加標會的會員收取會款,非法變相吸收邱某、林某、陳某等人的會款500餘人次,現已查明收取的會款累計達138萬餘元,數額巨大。
  標會到期後,犯罪嫌疑人林某惠未能歸還會員會款,導致眾多入會人員財產遭受損失。經受害人報案,警方依法立案偵查並將林某惠抓獲歸案。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原標題:女店主私設“標會”數十期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百萬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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